請大家一起思考建立一個可行的救災行動系統!
緣 起 我住的國家,家家戶戶(包括小孩)都知道,附近的避難所就是離我們最近的學校,遇到災害要移動時,可以先打給里長或管區警察,確認那個避難所安全無虞,如果有問題,他們會告訴我們該往那裡比較安全;我們也知道附近那裡地勢最高,淹水時,可以立刻將車子往那裡移動! 打開電視,一定有一台專門播報我們南部的現場狀況,現場有100個電話專線服務,只要有災民打電話進去,主持人立即追蹤旁邊的官員如何處理,還會用碼表計時,統計其處理速度,是否吻合我們國家救災的SOP作業標準,超過標準時間,受災戶的所有損失由國家賠償! 如果遭遇緊急狀態,任何民眾官員都能使用國家資源做當時最適合的處置,不用擔心行政違法的問題;如果有人趁火打劫做壞事,只有一條路-唯一死刑! 災後100天的時間內,媒體上,政府有官員駐守在現場,針對各種正反問題,會提出立即性的解答,或解決方案,包括負責單位、負責人、預估多久解決、後續通報服務電話等等,並在事後作滿意度調查,我們的執政黨都希望在這種時候,親近民眾、解決民眾立即性的問題,如此才能得到下一任的舞台!
莫拉克颱風來台至今,媒體和網路上充斥各種正反兩面的訊息,這一個月以來,全國民眾的心情,隨著各種報導,看到讓我們驚訝及難過的畫面,聽到災區的女孩子透過電話,對外發出的求救聲音,那麼無助和害怕!雖然,隔著螢幕,但是心理覺得災害大到超過我能想像的範圍,而與此同時,鄰近的災區:林邊鄉是每年颱風來,都淹水的地方,可是從新聞報導的畫面來看,這一次不同以往。
(8/14)我進入災區前後3次,也拍了許多照片放在部落格,給住在外地的朋友知道實際的狀況,當時我寫著:『騎著摩托車沿大鵬灣走,經過住家門口,都是淹過水的傢具等等物品,被拿出來曬太陽。到海邊,都是車輛,全部為了抓魚而來,滿滿的人。空氣中瀰漫一股怪味,而高速公路下,看到大卡車、遊覽車、軍車、警車…,警察、軍人和民眾,聚集在往林邊的十字路口,氣氛有點不對,越接近林邊,味道越重,像是臭水溝的味道吧!
到了要進林邊的地方,前方竟然還是淹水,水混著爛泥巴,完全的混濁,大雨不是已經停3天了嗎,怎麼還積這麼高的水?我將放相機的背包袋子調短,背著背包和三腳架,捲起褲管,把涼鞋掛高一點,衝過爛泥巴水!
老實說一進到林邊,就後悔走進來了,立刻知道為什麼三弟叫我不要來,因為兩旁的房子裡面都還是厚厚的淤泥,雖然路很寬大,可是兩旁都塞滿了所有你能想像和不能想像的東西,所有人家裡的東西都泡水了,全部要清出來才能打掃,瞬間我發現在這條馬路上,騎機車的我很突兀,而且只能繼續往前走,就在不到200公尺的前方,各種重型大車(垃圾車、怪手、卡車、救護車…)堵住前面,熟知的一家7-11,淹在積水及膝的泥水中,裡面的架子和物品全部搬空。
馬路上有和尚、尼姑、警察、軍人、民眾,沒有一個人是乾淨的,景象好亂,我不能往前走了,也不能停車,因為會擋住來往工作的車輛,往左或往右都是積水爛泥巴,路不熟不敢亂走。而且剛剛衝過水的機車,我也怕它熄火,不知道為什麼也不敢回頭走,先繞到7-11,心情好亂,我深深覺得不應該來的。』
第二部:莫拉克中期
每次看到什麼災難發生,在野黨和所有媒體一定都呈現批評和攻擊,換誰執政都一樣,我們不用不爽,民進黨執政救災,國民黨一樣開罵,這不見得是壞事!我們的政治環境和素養,沒有教育政客在媒體上認同或稱讚對手,如果有人膽敢這樣做,會得到什麼下場?請幫他設想!可是,我認為如果有政治人物,真的當眾誇講對手做得好,他和被誇獎的人都會得到很高的認同!
大家可以將媒體或政治人物的謾罵,歸類成滿足另一部分人的政治需求,非上演不可的商業性政治行為,完全不用當真,不走極端不灑狗血,沒有基本收視率,業務招不到廣告,節目活不下去,節目撤掉解散,工作人員立即失業,所以看到許多談話性節目下的標題,當您覺得很可笑,或是覺得題目本身設計就有暗示成分,別懷疑,你可以轉台,可是這些題目正符合另一批人的脾胃啊!
企業有ISO包括:品質、環保、服務、有機等等項目認證,生產流程有HACCP認證,許多有形或無形的工作,都已經有其標準作業衡量評估系統,所以,我們能不能將救災行動變成標準系統,就像人民知道火災要打119,報案要打110一樣,不要再讓深陷災難中的民眾,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,從921至今,幾年了?政府機關在緊急救災這方面有長進嗎?
第三部:莫拉克之後,我們可以做些什麼?
以下是我看完這陣子新聞之後,想出來的方法和程序,希望能引起大起的共鳴,一起設計一個實際可行的救災行動系統,因為天災人禍誰都有機會遇到,政府沒有長進,我們自己想想辦法,看完本文的建議,非常歡迎補充或批評指教,
第一:給有能力有權力的人後盾。請先立法,由大自然因素引起,發生臨時危急狀況時,為拯救人命或降低人民損失,有權力決定救災資源或人力的負責人,得逕自決定行動,不需等待通報後由上級核准,事後提出報告說明時,若有行政方面的過失得以免責或降低責罰!反之,由大自然因素引起,發生臨時危急狀況時,為拯救人命或降低人民損失,有權力決定救災資源或人力的負責人,不決定行動,就撤職查辦!(不這樣沒人敢做事,而敢做事的人沒有權力!)
另外,在這種天災危急狀況中,趁機打劫、偷竊、行搶的人,要加重刑罰!
第二:緊急狀況發生時,該往那裏:台灣大自然的災害不外地震、颱風、水災,平時讓民眾知道離自己最近的地方,那裏的地勢最高,遇淹水時,車子才知道放在那裏避災;每個學校遇災害,自然變成臨時收容中心,進出大門要立即敞開,畢竟學校的建築及空間,比一般民眾家裡相對安全,而且民眾都知道其位置;政府要協助或補助里長及管區警察的電話要能暢通,畢竟他們是最了解當地所有狀況的政府人員,由他們當第一線處理災害、對上級通報災害,對外尋求救災資源是最適合的人選!
第三:求救要有門。救災最讓人不爽的就是電話不知道要打到那裏及打不進去,每逢災變規定各大電視台要成立救災通報電話,幫忙政府轉接災情,就像選舉一樣,而政府要選擇3家以上電視台聯播,成立災情通報中心,一台負責北部,一台負責中部,一台負責南部,找100個以上接電話志工,一字排開展現積極,搶救災情的誠意,旁邊再設一個類似戰情決策室,請有能力決定救災資源的官員坐在現場,請各電視台派自己的主持人在現場LIVE追蹤,當有民眾打電話進來通報災情,官員如何決策?花多少時間決策?執行狀況?全部直接用計時器讀秒的方式來報導及監督,看人民花錢請這些高學歷的官員,實際辦事能力如何?
第四:救災重點是什麼—先救人。當發生災難時,大自然的力量一定要相當的時間讓祂消散或減弱,專業人員才能回現場做事後搶救,所以,破壞的力量持續進行時,一切以救人命為第一要務,第二是不能立即救人時,要立即讓仍身處危險的民眾能維持生命!
第五:要讓想去幫人或需要被幫的人知道到那裏集合。在最短時間在災區成立救難中心,而且要視區域大小成立好幾個救難中心,像我們家裡忙完,想去災區幫助別人,不知道到那裏?要找誰?
第六:重建才是災民關心的事。集合水電工、水泥工、修理電器等等專業人員,一組一組到災區主動幫災民修繕家庭損壞的器具。儘快讓他們能正常運作,能開店、能工作賺錢,才是真正幫助他們!
其他像預防傳染病、銀行貸款等等,有些已經有的措施,我就不提了,另外這次救人,可以發現我們載人的飛航器大有問題,一次能載的人數太少了,救災分秒必爭,飛航器一次載那麼幾個,一次只能載那麼幾個人,人都被水沖光了!
再請政府成立立即回覆系統,派人盯住螢幕,當人民透過媒體反應問題時,必須及時在媒體上回答問題,是要處理?或不處理?或多久才能決定如何處理?為什麼?不是對外說謠言太多,政府忙著救災,不做回應,畢竟有許多人不在災區,他們一樣關心災區傳出來的一切心聲資訊,像東港鹽埔那邊漂流木堆積港口,一看就知道這種事只有政府有辦法做,當新聞出來,一星期後,還沒有政府人員出面承攬這件事負責解決,真是他媽的!(雖然,後來有處理。)
希望有一天我們國家的救災系統,連小孩子都知道電話打到那裏,有災難發生時,知道要去那裡集合、躲避、幫忙,整個國家動員起來,都是在救災中!沒有人在媒體上批評指教!
奇怪的事,最近從馬總統的口中,有說出救災SOP制度,表示政府單位有人想到了,可是至今在這方面,沒有看見任何進展或動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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